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

【原創文章】20090805少將艦長 遭控 始亂終棄新聞簡評

1. 我們假設記者賴佳雯說的都是真的

2. 「孫海濤昨受訪時否認所有指控,強調從未與女記者交往」,其實是孫海濤一開始就已經定調「不要與賴佳雯留下正式交往的證據」、「不能讓賴佳雯影響到家庭和軍旅生涯」,他處處提防賴佳雯,所以賴佳雯留下的證據不多,也可以證明,孫海濤其實沒這麼喜歡賴佳雯,孫海濤只是想搞個年輕妹來享齊人之福;孫海濤如果真的很喜歡賴佳雯,如果是對老婆沒感情了,想彌補自己生活中愛情那一塊空白,他主要會防自己老婆,而不是情婦。

3. 『孫海濤3年前簽下、不對女方提出任何法律追訴的「切結書」證明兩人關係』這太好笑了吧!一個人好端端的,為什麼會簽下不提出任何法律追訴的「切結書」?一定是有達成某種暗盤嘛!當我白痴喔!

4. 「這幾年來我什麼名分都不要,只要他陪我將小孩處理掉就好,想不到他這麼狠,就這樣人間蒸發!」這人這麼狠,妳賴佳雯認識他、婚外畸戀6年都看不出來、都感覺不出來嗎?這就是我說的,不要因為賴佳雯是受害者,就只給她同情、安慰、保護,讓她可能一錯再錯,或是沒學到教訓,事實上,她會受傷這麼重,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自找的,很少人敢講出來;一個感情受傷的人,最需要的通常是教育、點醒、認清事實,大部分的人卻是給她同情。

5. 「她見孫海濤指揮眾官兵的威嚴而愛上他,甘心做他的地下夫人」,男人如果愛妳,就不會讓妳當地下夫人,他會離婚跟妳到天涯海角,或是把妳放在心裡,當做秘密、當作遺憾,但他捨不得讓妳當地下夫人的痛苦,捨不得讓妳揹上第三者的名,他如果真的愛妳,就應該為妳著想,他如果不是真的愛妳,妳就沒必要做出「甘心做他的地下夫人」的犧牲。

6. 「本人(賴佳雯)與孫海濤戰隊長純係公務認識,絕無涉及其他關係」這種切結書太好笑了吧!根本是此地無銀三百兩,就算有人騷擾你,你會寫份切結書要她具結「絕無涉及其他關係」嗎?她又會同意簽下嗎?讀者跟哪位朋友鬧翻、翻臉、反目後,還互相簽切結書的?任何公眾人物、政商名流,如果被騷擾,應該是報警,而不是「互相簽切結書」,孫海濤真是當兵當到頭殼壞去,蠢死了!這麼蠢還可以當到少將,把國軍臉都丟光了!

7. 國軍可以不處罰孫海濤的色,但是不可以不處罰孫海濤的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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